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扫码缴费,别打个人信息的歪主意
2023/06/10 来源: 澎湃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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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上海市消保委对主城区商业中心的30家商场的停车场进行了暗访,发现消费者扫码缴费时,有的需要先关注微信公众号,有的必须先加入会员,还有的要提供微信昵称、头像。上海市消保委认为,这种行为不公平、不合理。

事实上,不只是扫码缴纳停车费,也不只是在上海,从扫码缴费到扫码点餐,从扫码开发票到扫码寄快递,诸如此类的扫码场景已经融入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。这是智能手机普及后对日常生活“改造”的一个注脚。从积极的方面说,扫码的普及,让消费者更方便了,商家也节省了人工成本、沟通成本。

但对消费者而言,方便背后往往对应着另一种隐形成本——不少人都遇到过这种尴尬,扫码后必须先关注某个公众号才能办事,一些甚至还要求提供个人头像、手机号等信息,才能完成注册。这种成本,不仅让原本更方便的扫码徒增了不必要的程序和时间,也意味着消费者被迫交出了更多的个人信息。

长期以来,这种强制性以个人信息换取方便的做法,尽管被吐槽不断,但消费者也只能无奈配合。因为与要办的事项相比,先点个关注、同意提供微信昵称、头像,看似“举手之劳”。商家在设计该程序时,或也正是瞄准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。

一件小事如果让太多人都感到困扰,它就是一件不得不正视的大事。更重要的是,如上海消保委所示,这种做法对消费者是不公平、不合理的,它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,也违背了个人信息获取的最小化和必要原则。

本质上,扫码先点关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定原则构成了冲突。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明确规定,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和诚信原则,不得通过误导、欺诈、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;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、合理的目的,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,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;收集个人信息,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,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。

明明扫码后就可一键操作的事,偏偏要搭载一些关注公众号和注册的操作,违背了最小化和非必要的原则。且不说绝大多数扫码应用的基础功能与是否关注公众号无关,还有一些把消费者直接连接到营销号,这让人怀疑有人专门利用扫码为第三方导流,把消费者当作了流量变现的“工具人”。

近些年监管部门对于个人信息收集的规范力度明显加大,典型如一些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做法,已经历过多轮专项整治。相对来说,那些隐藏在日常扫码背后的对个人信息的过度索取之手,仍处于监管规范的盲区。

现在,这个“盖子”被揭开了,相关商家没有理由再被惯着。无论是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,还是基于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严肃性,都应对此做相应的规范。要让那些乱伸的手付出代价,让更多商家长记性:扫码就扫码,请别打那么多歪主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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